公开竞价促成交 实现价值最大化
----常州航务工程公司不良资产处置案例
背 景
常州市航道管理处原下属企业常州市航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9月份完成改制。根据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批复,经有资质会计师事务所评估,确认原公司固定资产苏交航捞604号打捞船及苏交航604浚、605浚开底驳船作为不良资产从改制净资产中剥离,权属仍归国有。
公开竞价 盘活不良资产
常州产权交易所于2004年3月与企业及企业主管部门签订《常州市改制企业不良资产协议》,派工作小组到企业现场调查不良资产现状,查看并清点被剥离的实物资产,按实际情况填写了《常州市改制企业不良资产调查表》。
本着对国有资产认真负责的宗旨,我所决定拟对这部分剥离的实物性质的不良资产进行公开上市竞价交易。竞价公告一经登出,引起同行业企业关注,包括苏州等外地公司。2004年3月16日,经过十几轮应价加价,三个标的最终以高出底价29%的出价成交。成交后产交所主动协助买受方做好资产交割、过户及两艘开底驳船的拆除事宜。
启 示
“不良资产”是指企业改制时,经政府有权部门核销的呆(坏)帐、不良长期投资、实物资产(存货、固定资产等),以及财政部门在改制中按政策规定剥离的资产(如非经营性资产、红线内资产等)。其中不良实物资产多数为报废闲置设备,只有极少部分还有使用价值。虽然不良实物资产通过竞价,最终成交金额也不会很高,但这整个过程有其重大的现实意义。产交所通过现场查看、市场调研,遵循阳光交易宗旨,针对不同的资产类型,不同的资产需求,采取不同的处置方法,组织公开竞价。公开竞价这种方式,不仅改变了以往一对一的交易方式,增强了交易过程的透明度,真正做到了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能更好地体现出不良资产的市场价值,确保国有资产价值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