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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拍卖师变更暂行规定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07-9-3  浏览次数: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江苏省拍卖师变更暂行规定

苏拍字(200710

 为了加强拍卖师管理,维护企业和拍卖师利益,根据省拍协常州三届二次理事会精神,现就拍卖师变更注册单位有异议的事项,做如下规定。

1、拍卖师要向所在企业和省拍协提出书面申请。

2、本企业培养的拍卖师,在取得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之日起,在本企业服务满三年。

3、从其它企业调入的拍卖师在调入企业服务满一年。

凡符合以上三条规定的,在拍卖师提出申请满六个月,省拍协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准予变更注册单位。

本规定20078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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